一、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着装整齐;不穿拖鞋、背心入馆
二、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勿在馆内吸烟、用火;请勿携带易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三、私人物品(书包、随身包、物品、雨具等)请寄存于前台寄包处。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请勿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
五、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六、爱护公共书刊资料、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涂抹刻划和人为损坏。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七、请勿用物件空占阅览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看管超过
20分钟,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八、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窃取书刊处理。
九、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
各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
十、10岁以下儿童需在成人陪同下入馆。
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劝止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