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公共图书馆行业规范

  • 发布时间:2024-04-28 1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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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昔阳县公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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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以及中共昔阳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照第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细则和第四批国家公共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中部),结合我县公共图书馆事业现状与发展要求,制定《昔阳县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昔阳县图书馆所设分馆基层服务点参照执行

二、服务设施和环境

第三条 图书馆须有醒目的馆名标牌,入口处应标识分区功能,公共区域标识安全警示、注意事项等,楼层设有设施分布图,阅览区、书库应设持架标识,并与在架文献保持一致。图书馆须使用标准化文字和图像符号。

第四条 图书馆内消防设施齐全、标识明显,消防通道畅通。雨雪天气时应有防滑措施。有大面积玻璃门窗的公共图书馆须有醒目提示标志,以防发生意外。

第五条 图书馆应设立无障碍设施,室外有方便残疾人进出通道,室内有残疾人卫生设备。无障碍设施标识明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六条 图书馆少儿阅览区应与成人阅览区分开

第七条 图书馆服务区域环境清洁、整齐,阅览区域须保持安静,书库外借、阅览区域应定期消毒,盟洗室无异味。夏、冬两季的服务区域室内温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图书馆公众区域为无烟区,烟标识明显。

第八条 图书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设备供者使用,通过有线无线网络等技术手段向读者提供信息服务。应实现馆内无线网络全覆盖,为读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第九条 图书馆一线服务岗位应配备数量适宜、专业训练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真诚接待读者。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热忱服务,接待读者应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切实为读者解决问题。

三、服务对象和开放时间

第十条 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并向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服务。少年儿童图书室除向适龄少年儿童开放外,还应接待少儿读者家长,以及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青少年社工等少年儿童工作者。

第十一条 图书馆应有固定的开放时间,双休日应当对外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县图书馆所设分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四、服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 图书馆免费提供基本服务项目,为读者免费提供多语种、多载体的文献外借、阅览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一般咨询服务,设立存包柜,免费提供饮用水、无线网络等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 图书馆应通过服务一体化等形式,将基本服务项目向社区、村镇延伸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通讯等信息技术手段和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远程网络信息服务。

第十四条 图书馆应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实现区域内通借通还,建立便捷高效的文献流通体系,提升图书馆服务效能。

第十五条 图书馆文献加工时间以文献到馆至文献上架、上线服务时间间隔计。报纸到馆当天上架,期刊到馆2个工作日上架,图书到馆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上架。

第十六条 图书馆开架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分类号顺序排架,开架图书排架正确率不低于94%

第十七条 图书馆应积极通过报纸、网站、宣传资料、宣传栏及各种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元旦、春节、“世界读书日”、寒暑假期以及双休日等,邀请、吸引读者广泛参与互动。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分别不少于8次,举办讲座培训次数不少于30次,下基层流动服务次数不少于40次。

第十八条 图书馆应设有专门网站或网页,向读者提供书目检索、信息查询、参考咨询等网上服务项目。

第十九条 图书馆应在馆内显著位置或图书馆网站网页相关栏目,向读者公示有关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公约、服务承诺,以及读者须知、办证方法、借阅规则、收费标准、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

第二十条 图书馆对馆藏纸质、电子、缩微等不同载体的各类馆藏文献书目数据应予以数字化、通过计算机与书目检索系统向读者提供题名、著者、主题等基本检索途径,方便读者查询。为读者提供数字服务,数字资源不低于3TB

第二十一条  图书馆因故必须暂时闭馆,须提前一周向读者公告。如遇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区域停电等突发事件必须临时闭馆或关闭部分区域、暂停部分服务的,应及时向读者公告。

五、服务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图书馆主要入口处或馆内显著位置应公布《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图书馆服务宣言》,图书馆从业人员应在工作中认真对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 图书馆主要入口处或馆内显著位置应公布《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图书馆服务宣言》,图书馆从业人员应在工作中认真对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图 书馆应在馆内显著位置设立读者意见箱(簿),公开监督电话号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来自读者的意见投诉,并在规定时间(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整改。

六、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昔阳县县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示一览表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项目标准

基本服务

1.文献资源借阅服务
2.电子阅览室浏览服务
3.借阅证办理服务
4.信息咨询服务
5.少儿借阅和活动服务
6.网络信息资源服务
7.存包、验证服务
8.报刊杂志阅览服务

1.所有服务项目和空间设施场地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全年实行不间断开馆(双休日照常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适当延时或错时开放。
2.图书馆无线WiFi全覆盖,免费为读者提供上网服务。

延伸性服务
和读者服务

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
及下基层流动服务

每年举办讲座不少于30次;展览不少于8次;下基层为读者提供流动服务不少于40次。

特殊群体服务

配备儿童和盲文书籍

全年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

志愿服务

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及
各项培训活动

积极开展及引导社会普通群众参加
志愿服务,并组织开展好各类文化活动。

冬、夏季开放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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